申請材料
(一)車主材料
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。
(二)機動車材料
1.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;
2.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。
(三)駕駛人材料
1.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;
2.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;
3.香港正式駕駛執照;
4.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,以及有效赴香港簽注等法定出入境證件。
申請流程
(一)用戶注冊
申請人(機動車所有人)辦理廣東省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香港(以下簡稱“粵車南下”)業務,需要訪問“粵車南下”信息管理服務系統(以下簡稱“粵車南下”信息系統,網址:https://ycnx.singlewindow.gd.cn)進行用戶注冊。
(二)初次申請
1.身份認證,登記抽簽。首次辦理“粵車南下”業務,申請人(機動車所有人)必須先進行身份認證,認證成功后才能辦理后續的業務申請。申請人登錄“粵車南下”信息系統,登記抽簽。
2.提交申請,內地審核。申請人中簽后提交申請材料,內地有關部門受理并進行預審核,相關數據通過網絡傳送給香港運輸署。
3.辦理港方手續。香港運輸署審核并將結果告知申請人。申請人驗車、購買香港車輛第三者風險保險,申辦港方牌證等相關手續。
4.內地部門審核備案。內地海關、邊檢、交管部門審核備案。
5.預約入境香港。申請人網上向香港運輸署(網址:https://www.td.gov.hk/sc/public_services/licences_and_permits/southboundtravel/stfgveiua/index.html)預約駕車進入香港的時間。獲準后,可按照預約時間駕車經港珠澳大橋入出香港一次。
(三)再次申請
香港牌證有效期屆滿后,廣東省機動車需要繼續入出香港行駛的,申請人可以在香港牌證有效期屆滿前60日內再次提出申請。具有《廣東省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香港的管理辦法》第十四條所列情形的,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相關審核及備案將被限制。
申請人登陸“粵車南下”信息系統,選擇“再次申請”,確認車輛后提交申請,后續流程參考初次申請流程。
(四)注銷申請
已獲得香港牌證的廣東省機動車需改變號牌號碼、發動機號碼、車身顏色等,或者轉移所有權,或者在廣東省注銷登記的,駕駛人應當將車輛提前駛離香港、返回內地,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及時申請注銷香港牌證。
申請人登陸“粵車南下”信息系統,選擇“注銷申請”,確認注銷車輛和注銷原因后提交申請。在確認注銷前,請務必按規定將車輛駛離香港、返回內地。